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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案件,建议积极应诉,因夏令营管理方可能存在没有尽到管理职责的情形,可以请求追加学校为共同被告。如果...
目前举办夏令营并不需要专门资质。从举办机构来看,除了学校、共青团等官方或公益团体外,主要有旅行社、培训机构、专门从事夏令营业务的机构等。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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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组织的夏令营,如果在出门之前就丢了身份证,应当带户口本出门,便于购票登机坐火车住旅店。如果是带身份证出门坐过车住过店,中途把身份证丢了,只要记得身份证号码,就可以住店坐火车的,家长拍张户口本照发给老师也可以,人出门在外,总得回家吧,不可能在处丢了身份证就不回家了。老师组织的夏令营,是个集体活动,出示了部分身份证,只要记得身份证号码用来登记,是可以住店的。
小孩在学校受伤谁的责任《》规定,被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未成年人在学校打架的,由未成年人的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它有没尽到监护管理的职责。未成年人在学校打架的,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它有没尽到监护管理的职责。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的是,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除非学校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即学校方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没有尽到监管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即未成年人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第三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孩子没有误工费是对的,营养费是由的,家属哟护理费的。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构成伤残了,还要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级别计算残疾赔偿金,以上赔偿项目的计算是有具体标准的,同时还需要了解户口性质、工作收入等情况才可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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