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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受害人要收集与敲诈者的通信记录,聊天记录,第三方的证人证言作为证据,然后去事情发生地的公安机构报案。敲诈的行为可以构成敲诈勒索罪,这...
被敲诈但是没有证据的,行为人应尽量去搜集与敲诈者的聊天记录、通话记录、录音录像等证据。如果被敲诈时,有其他人在场的,还可以请求他人就实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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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信息可以作为证据,你还可以继续收集证据,如录音。等证据收集到一定程度后,向他严厉警告,表明必要时你将交由公安处理,追究期刑事责任!你的态度应果断、坚定,以彻底消灭他的非份之想。报警只能作为不得已的手段,因为事情一旦为公众知道,大多数老公其实是难以真正理解的,夫妻感情受到伤害的可能性很大。再说,收集的这些证据,其实是难以定罪的。
可以报案,但很难得到司法机关的支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把强奸同通奸加以区别。①有的妇女与人通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或者事情暴露后,怕丢面子,或者为推卸责任、嫁祸于人等情况,把通奸说成强奸的,不能定为强奸罪。在办案中,对于所谓半推半就的问题,要对双方平时的关系如何,性行为是在什么环境和情况下发生的,事情发生后妇方的态度怎样,又在什么情况下告发等等事实和情节,认真审查清楚,作全面的分析,不是确系违背妇女意志的,一般不宜按强奸罪论处。如果确系违背妇女意志的,以强奸罪惩处。②第一次性行为违背妇女的意志,但事后并未告发,后来女方又多次自愿与该男子发生性行为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③犯罪分子强奸妇女后,对被害妇女实施精神上的威胁,迫使其继续忍辱屈从的,应以强奸罪论处。④男女双方先是通奸,后来女方不愿继续通奸,而男方纠缠不休,并以暴力或以败坏名誉等进行胁迫,强行与女方发生性行为的,以强奸罪论处。
1.尽量的找证据,诉讼或者报警。 2.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证据及其种类】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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