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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不同的情况,看司法解释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可以的。 人身损害、侵害人格权、人格因素的财产权,可提起民事诉讼。 (1)根据一时不再理原则,当事人在侵权之诉中没有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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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可以单独提起诉讼,但有法律情形的,包括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未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诉讼结束后,根据统一实施另一项诉讼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解释第八条因侵权而造成精神损害,但不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要求赔偿精神损害,一般不支持,人民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恢复声誉、消除影响、道歉。因侵权造成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权、恢复声誉、消除影响、道歉等民事责任,并根据受害人的请求责令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时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不同意离婚或者不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另行提起诉讼。
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但是是要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之内的民事案件(精神损害赔偿只适用于自然人): 一、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法院应依法予以受理: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二、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 三、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受理:(1)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2)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3)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四、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被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 五、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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