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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
一、辱骂他人从以下方面侵犯名誉权: 1、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 2、行为人的行为违法。 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4、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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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总体上而言,名誉权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1.权利人有权维护其名誉,要求他人对其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使其在社会中获得应有的尊敬。 2.权利人有权排斥他人对其名誉的侵害,并要求加害人承担相应的。二、名誉权可分为公民的名誉权和法人的名誉权。公民的名誉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任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真人真事进行报道、评论、传播时都不得与事实不符,而影响公民原有的社会评价。2.任何人都不得以侮辱、诽谤的方法,损害他人的名誉。 3.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陷害他人败坏他人名誉。法人名誉权:法人的名誉权内容与公民的名誉权相比,由于其不具有如公民一般的情感,所以其内容有所狭窄,主要包括:1.任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法人进行报道评论时,必须真实,与事实相符。2.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散布与法人真实状况不符的消息,败坏其名誉。
会,而且是经常上诉。保险公司有专门的法务人员,只要有机会他们肯定会上诉,哪怕知道一定会败诉也会上诉,因为他们有的是精力和时间,他们就是专门做这个的。而普通消费者却不一定有那么多精力和时间,他们就是想以漫长的诉讼来拖垮消费者的意志,逼迫他们和解甚至是放弃索赔,不服保险公司免赔的上诉状以此来达到少赔或者免赔的目的。所以作为消费者,要冷静耐心地应对。
注意在微博上辱骂他人可侵犯名誉权虽然网民有在自己的个人微博上撰写文章、发表评论的自由,但这种自由权并不是不受任何法律限制,微博上的言论自由同样应建立在遵守法律的基础之上,必须以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为前提。譬如在微博公开发表对某人人身攻击和侮辱的言词,并直接将某人的姓名、住址等信息暴露于公共网络并宣扬其臆想的事实,造成贬损某人名义的社会评价等行为可构成侵犯名誉权。相关法律的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所谓名誉,从字义上解释,就是指公民、法人的名望声誉。也就是说,一个公民、一个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7条规定:“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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