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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执行案件恢复执行不需要重新立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4条规定:中止执行的情况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
申请恢复执行,只能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 根据《民诉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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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需交纳花费准则: 1.无执行数目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出1万元的,每件交纳50 3.超出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出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出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出1000万元准则的部分,按照0.1%交纳。 4.符合民事诉讼执行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要求要求未参加记名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的,限定的准则交纳申请费,不再收取案件受理花费。
中止执行案件恢复执行不需要重新立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4条规定:中止执行的情况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恢复执行。恢复执行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民事诉讼法》第256条第2款规定,中止执行的情况消失后,恢复执行。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职权恢复执行。恢复执行是指原已中止的执行程序的继续,不需要重新立案,也不需要执行的裁定。从恢复执行程序开始,原中止执行的裁定就失去了效力,以前所进行的一切执行活动仍然有效。
搜集证据到法院申请执行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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