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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和债务怎么证明

2021-11-30
婚内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债务不用于家庭日常生活中抚养子女赡养老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应由借款人单独承担。男方配偶不必依法承担债务的连带偿还责任。下列情形之一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由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A双方同意一方清偿债务,但为避免债务的除外。B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筹集资金支持无抚养义务关系的亲友形成的债务。C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筹集资金从事个人经营事务,其收入确实不用于家庭日常生活。D其他应认定为一方债务的情形。

相关法规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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