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全省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高速公路沿线各级地方人民...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高速公路,是指符合国家高速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经验收合格向社会公告,专供车辆分道高速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公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高速公路经营者可以按照车型、计重等收费方式收取车辆通行费。通行收费高速公路的货车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有关计重收费的规定交纳车辆通行费。高速公路计重收费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并定期进行维护,保证其计量符合规定要求;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在收费站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违反本条例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高速公路管理机构以及其他相关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一)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二)未及时督促高速公路经营者履行养护义务的;(三)收取高速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费或者罚款不开具合法票据的;(四)违法扣押车辆、工具或者使用依法扣押车辆、工具的;(五)发现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的;(六)有其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行为的。
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定期对高速公路及其桥梁、隧道进行检测和评定,保证其技术状况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对经检测发现不符合车辆安全通行要求的,应当进行维修或者改造,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高速公路管理机构。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收集高速公路及其桥梁、隧道数据,建立数据库,并将数据资料报送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因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相关数据资料时,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及时提供。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68人已浏览
6,105人已浏览
534人已浏览
2,7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