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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海口不可以补办重庆的身份证,到2017年7月可以,甚至可以全国办理。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从...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在异地换领身份证(换领身份证需要:当事人的居住证、原来的身份证等,此处各地存在差异,应事先咨询受理点的工作人员),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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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异处试点地区是能够解决的。关于异处解决身份证:自2015年2月开始公安部在天津与、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等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处受理一对一试点。居民身份证遗失或有效期满,需要在异处补领、换领的,可凭本人有效资料或单位合法证明,向寓居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解决。2016年起有要求的城市能够自行开通异处受理,并将于2017年7月实现全国异处受理,公民只需要持户口本或寓居证即可前往解决。在身份证解决中提供便捷服务的同时也无忽视安全性的要素:其一,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居民身份证挂失申请规则,及时保证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其二,限制异处受理、挂失申请的主体只能是本人,并且必须持户口簿或寓居证前往解决,避免犯法分子利用公民自然丧命后亲属未及时注销户籍信息,骗办居民身份证。其三,限定解决要求,首次申领、相貌或指纹与本人不符、有不良信用记录者不得在异处挂失申请。其四,不改变个人身份信息的核验主体,核验义务仍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履行,常住地公安机关只受委托制作和发放资料,最大可能保证个人信息的正确性。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61252
可以。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户政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须由公民本人提出申请。负责挂失申报工作的公安机关应当核验公民的身份信息,核实的应当现场受理。居民身份证的挂失申报不收取费用。
户籍地补领的情况下,不可以: 1,当事人在户籍地补领身份证的,只能凭本人的户口本原件补领身份证; 2,符合身份证异地换领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在一对一试点省、市的居住地的定点派出所,凭本人的居住证原件补领,但是限制严格,不推荐首选。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二,《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1,2015年7月1日,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建设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系统,加载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逐步向社会各部门提供核查服务;组织实施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工作。 2,2016年7月1日,在10省、市试点基础上,部署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 3,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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