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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根据伤残等级鉴定工厂需要赔付医疗费、伙食补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算工伤,公司或保险必须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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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咨询的是劳动工伤的问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 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并且从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的性质看,两者的请求权并不相同,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也不同; 而且还属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所以职工同时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和交通事故理赔是合理合法的。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主张双重赔偿。 用人单位外第三人侵权给劳动者造成人身伤害的,劳动者可以向第三人主张人身伤害的侵权责任,并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侵权赔偿和工伤待遇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相互替代。劳动者获得两项赔偿是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两者之间没有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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