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晚婚假取消了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
晚婚晚育正式取消了的说法是正确的。从放假上可以看出来。国家规定的法定产假一般是98天。但是每个地区可以在此基础上自行增加产假。且劳动者在法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自2016年元旦起,所有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均取消“晚婚晚育”的说法。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至于生育延长假和男方的陪产假,由于各省市的规定不同,你可按你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的享受此政策。
关于晚婚晚育假的问题。法律修订之前,我们是鼓励晚婚晚育,其中有关于晚婚假的规定,晚育假也有。这次根据中央五中全会关于全面“两孩”政策的部署,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经取消了相关鼓励晚婚晚育的条款,在新法实施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无论是一孩还是两孩,甚至一些符合地方法规规定的再生育三孩以上的,都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的相关奖励,及其其他相关的社会福利。
广东省晚婚晚育假期取消了,但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享受产假待遇以及生育保险待遇。 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条: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8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382人已浏览
2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