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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想转移户籍,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
一、成都迁移户口手续流程 第一步:去公安局的户籍登记处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在这之前要准备齐全证件,所有证件的信息必须一致,不得有涂改,有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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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迁户口需要的手续因迁移事由不同而不同。一般情况下主要包括:在职证明、迁移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申请迁入户口地的入户申请表;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打印年限不同地方要求不一样;房产证明单,房管局打印;学历证书;房产证;档案机构开具档案存档证明;申请迁入公安机关迁户联系函;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准迁证明;如有孩子,出生证明。不同的事由,证明不同,可以提前咨询迁移当地的派出所。
夫妻投靠入户的办理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所需证明材料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3.市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指非农业人口);但大城市不易!中小城市可以(城市化发展的需要)。办理程序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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