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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父母给买的房子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
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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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的司法解释,前一方父母为二人购买的结婚用房一般视为是父母对各自子女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如过户时注明夫妻为房屋共有人或者其他证明)。
1、婚前父母的房子结婚之后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在婚后将房屋赠送给夫妻双方。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之后将房屋赠送给子女个人,那该房屋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父母给买的房子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是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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