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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已失效,居间合同属于《民法典》合同编中的合同,也属于中介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
民法典施行后,合同法同时废止。合同法规定有居间合同,但是在民法典中将居间合同变更为中介合同。因此,根据合同性质是居间合同的,属于民法典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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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也有同样的规定。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指出:“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但不包括导致经济型裁员的客观条件。不过考虑到实际情况和立法意图,并非所有企业搬迁都适用解除的规定,而是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且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搬迁,才能算是触发条件。
霸王合同是指普遍侵犯合同制定者的相对权益,减轻或免除制定者的责任或义务,往往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格式合同。霸王合同是一种格式合同。其实格式合同这个词是中性的。只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平合理,其意义就是积极的,会大大提高谈判和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如果不公平,侵犯对方权益,减轻制定方责任,称为霸王合同。因此,如果所谓的霸王合同不公平,减轻自己的责任,增加对方的责任是无效的。
中介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中介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介绍的协议,委托人必须向中介人支付约定的报酬。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合同的标的不同。中介合同的目标是中介为委托人进行一定的事实行为。中介为委托人提供特定的服务,即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体服务。中介办理的事务本身没有法律意义,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受托的事务是法律行为,这是行纪合同与中介合同的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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