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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里所称的同一种商品是指与注册商...
1、责令停止侵权 具体措施如下: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3)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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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标侵权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商标民事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以及侵犯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权利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立案:法院经立案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3、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4、证据交换。 5、开庭审理。 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不服裁定的,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不服判决的,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商标侵权如何证据保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8条: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申请诉前证据保全的程序: (1)管辖:向有商标侵权案件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2)申请: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应当递交书面申请状并交纳费用,申请人申请诉前保全证据可能涉及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3)裁定及通知: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书面裁定。 (4)裁定的执行: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5)裁定的解除: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解除保全措施
当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他人侵犯,人在掌握一定被证据后,可向侵权行为发生地所属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商标权。一、提交材料(一)商标权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商标权人为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公民的,其授权委托书需在中国公证处进行或在其所属国/所属地区进行公证后,再在中国进行认证。(二)民事诉讼状;(三)如果商标权人觉得有必要对侵权人的侵权证据进行诉前证据保全,需提交证据保全申请;(四)如果商标权人觉得有必要对侵权人的财产(如侵权人的注册商标等)进行保全,需提交申请,并缴纳相应担保金;(五)商标权人的权利证明,主要包括: 1、证(如指定颜色的须提交商标注册证的原件)及续展手续。如果是国际商标注册,则需由国家商标局发布该国际注册在中国有效的证明; 2、如果是驰名商标,需提供驰名商标认证书。(六)被告实施侵犯商标权行为的证据,主要包括:被告生产的被控侵权产品及销售发票、、视听资料等。在原告不能获得被控侵权产品时,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发票、合同也可以作为直接证据使用;(七)有关侵权人情况的证据,包括侵权人确切的名称、地址等情况;如果侵权人是法人,需要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工商登记资料。二、诉讼流程立案→证据保全、文件送达被告→财产保全→被告在15日(30日)内答辩→证据交换→→作出判决
2、立案:法院经立案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七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3、受理后法院于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十五日内进行答辩。 4、证据交换,这是很重要的一步,因为侵权人在知道权利人起诉后,就会存在消灭证据之心,所以权利人可以要求法院保全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5、开庭审理,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不服裁定的,自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不服判决的,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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