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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未按照法律的规定交纳交强险,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按照损失先行赔偿;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的责任限...
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作为车主应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按受害方实际损失赔偿。超出强制保险限额部分按责任比例承担。《上海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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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现今不少的交通事故善后赔偿中,由于肇事者没有任何保险,在赔偿受害者的问题往往都会走法律程序,将肇事方告上法庭。而法官依据上述规定,除了要求加害方按照交强险所规定的限额赔偿的额度内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就是在加害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时,首先是按照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一是死亡伤残110000元;二是医疗费10000元,三是财产损失2000元。就是在事故中即使无责,也应该向受害者赔偿死亡伤残11000;或是医疗费1000,财产赔偿100。 如果是参照交强险的限额内超出
这样处理未投交强险的交通事故: 一、报警通知交警部门。 二、交警部门现场调查; 3、交警部门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 4、交警部门组织赔偿调解; 5、对调解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没有交强险只是说明赔偿由肇事者承担,与事故处理无关。
交强险重复投保不能获得两份赔偿,只能获得一份补偿。我国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并且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保、理赔实务规程要点》的规定,告知投保人不要重复投保交强险,即使投保多份也只能获得一份保险保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五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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