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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楚雄州高速公路交通巡逻大队。地址:楚雄市老320国道附近。电话:7381110。2、云南省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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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一:违法处理。1、路面值班民警当场出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自出具决定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天按罚款金额的3%处以罚款,加罚款总额不得超过罚款金额。2、因交通违法行为被道路执勤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持车辆扣留证明。本人驾驶证(驾驶证依法扣留,无驾驶证持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驾驶证(或发票、合格证)应当在15日内到分局交警大队处罚窗口处理。3、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车主可以持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到分局交警大队处罚窗口处理。步骤二:向银行缴纳罚款。
不收取手续费;缴纳的罚款需要根据违法行为的不同而不同,在50-2000元以内。 机动车违章查询方式: 1、到各市各区县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 2、登录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对外服务网站:找到车辆违章查询,输入车牌号和车辆发动机号,点击查询即可。 3、拨打声讯电话查询。 4、通过编写手机短信查询违章。
1、车辆驾驶执照原件或复印件2、车辆驾驶员驾驶执照原件3、车辆驾驶员身份证原件4、现金和银行卡。如果所有者不承认违法处罚,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提起诉讼。如果违反交通规则的当事人不服,应在收到异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通警察部队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3个月内向违法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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