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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可撤销的原因就可以撤销。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
银行原因贷款没办下来可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不少购房者都会以银行按揭的形式贷款买房,在缴纳完首付后,通常应在6个月内办理完银行按揭贷款手续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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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银行贷款审批已通过,通知你前去银行办理贷款签约手续,并且你也签了正式的贷款合同,银行也向你出具了贷款收据,这种情况下,你已经贷了款,就需要按合同规定走。 2、如果只是银行贷款审批通过,你没去办理贷款签约手续,银行也没有向你出具贷款收具,则这笔贷款没有产生。
合同的履行一般不能撤销。可撤销合同包括基于重大误解的合同;一方有欺诈、胁迫手段的合同等。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情形,当事人可以依法终止合同。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时,可无条件撤销合同。如果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的,不利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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