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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异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可以在一方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
异地诉讼离婚程序: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请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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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离婚手续如何办理请看以下说明: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申请书,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供以下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2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该写明双方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义务,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物及债务等做出妥善安排,协议内容应保护未成年保护法和未成年合法权益; 7、离婚登记机关对当事人进行申请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到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8、离婚的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的义务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9、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
异地离婚程序(协议离婚): 1.双方持以下材料(1.双方户口本 2.双方身份证 3.结婚证 4.一寸免冠近照两张 5.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3.通过后发给《离婚证》 异地离婚程序(诉讼离离婚):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请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异地离婚程序(协议离婚): 1.双方持以下材料(1.双方户口本 2.双方身份证 3.结婚证 4.一寸免冠近照两张 5.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3.通过后发给《离婚证》 异地离婚程序(诉讼离离婚):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请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起诉离婚要在被告户籍地或是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要有证明)所在人民法院起诉。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要在被告户籍地或是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要有证明)所在人民法院起诉。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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