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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2016年1月1日新施行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
陪产假,又称陪护假、护理假,不是劳动法规的规定,发生争议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也不受理。陪产假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是对合法生育的女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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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常见的有婚假、产假等,但生活中这些权益并不都能得到保障。为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专门制定了相应的劳动保障制度,违反劳动保障制度的依法是要受到相应处罚的。
2016年1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颁布新的计生条例,规定合法生育二孩家庭,男方护理假为25天。《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五十日,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发放;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参照生育保险标准发放。
广州市产假规定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产假: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第 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八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八十三天。 第 二、难产假。剖腹产、4Ⅲ度会阴破裂增加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第 三、晚育假增加30天; 第 四、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晚育假为30天。晚育假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授乳时间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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