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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审理,不计入审理期限。 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 (一)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 (二)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
不计入审限有2种: 1、延期审理,计算剩余期限(时效中止),例外:补充侦查的延期审理必须重新计算审限; 2、重新计算期限(时效中断)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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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所有的延期审理都不计入审限,只有明文规定的几种延期审理情形才不计入,具体不计入审限的情形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一)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 (二)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 (三)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 (四)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七日后的时间; (五)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 (六)民事、行政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 (七)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八)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 (九)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 (十)延期审理的期限不计入审限是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 (十一)上级人民法院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间; (十二)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
刑事案件一般六个多月的时间判决。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刑事拘留最长30天;如果公安提请批捕,检察院审查不超过7天;如果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预审最长不超过两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最长不超过一个半月,法院审判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延期审理,不计入审理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8条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3.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五十五条规定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诉人可以建议法庭延期审理:(一)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或者补充提供证据的;(二)被告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需要补充侦查进行查证的;(三)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补充、追加或者变更起诉的;(四)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提出意见的;(五)需要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六)公诉人出示、宣读开庭前移送人民法院的证据以外的证据,或者补充、变更起诉,需要给予被告人、辩护人必要时间进行辩护准备的;(七)被告人、辩护人向法庭出示公诉人不掌握的与定罪量刑有关的证据,需要调查核实的;(八)公诉人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证明,需要调查核实的。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前发现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建议人民法院延期审理。第四百五十六条法庭宣布延期审理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在补充侦查的期限内提请人民法院恢复法庭审理或者撤回起诉。公诉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不得超过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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