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医学鉴定与法医学鉴定的区别

2023-06-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 需要注意的是,《刑事诉讼法》在此处所提出的是对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的由指定医院进行,而不是对法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的由医院指定进行。目前,许多人,特别是司法机关的一些办案人员对什么是“医学鉴定”、什么是“法医学鉴定”还未完全区分清楚,把两者混为一谈。其实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二者之间是有较大区别的。法律上的用词是十分严谨的,一字之差,区别巨大。 医学鉴定与法医学鉴定的本质属性不同 医学鉴定应当是指伤者在医院里的各种检查化验结果和损伤、疾病的诊断证明等内容。法医学鉴定是法医鉴定人按照法律程序,运用法医学和医学的理论与技术,对涉及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案件中的尸体、人身、物证及文证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做出科学的结论。它是诉讼证据的一种,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证据作用。 法医学是一门应用医学,属于医学的组成部分,它与医学的许多学科如解剖学、组织学、病理学、内、妇、外、儿等有着密切的关系。法医学应用这些学科的理论与技术解决司法实践的有关问题。但法医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体系。例如在检验损伤方面,外科学的着眼点在治疗上,而法医学的着眼点主要是研究损伤形成的机制、性状、受伤时间、推断致伤物、自伤与他伤的鉴别,以及损伤与死亡或致残的关系等。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