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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营业执照有没有有效期,可以申请延期缴纳。如果过了有限期,公司无法年检,营业执照失效,需要去工商局办理注销登记。 注册资本不能按时到账...
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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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3年12月28日颁布的新公司法,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再需要实缴资本,只需要认缴就可以作为注册资本.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属于变更,在执照上有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会计计做账按实收资本进行账务处理。 也就是说,注册资本变了,实收资本也变了,就要做账务处理 如果注册资本变了,实收资本暂时未变(分次变更),那就不动 比如增资,注册资本增加100万,实收资本同时增加100万,那就是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减资做相反分录 如果注册资本变了,实收资本未变,那就不做账务处理,但是通常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是同时变动的。一般情况下只有股东分资出资时才会发生注册资本大于实收资本,比如注册资金1000万,本次为第一次出资到位500万,那会计账上只做500万的实收资本。然后第二次出资300万,那注册资本还是1000万不变,实收资本增加300万,会计就300万做相应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规定,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具体计算不得扣除的利息,应以企业一个年度内每一账面实收资本与借款余额保持不变的期间作为一个计算期,每一计算期内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按该期间借款利息发生额乘以该期间企业未缴足的注册资本占借款总额的比例计算,公式为: 企业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款额; 企业一个年度内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总额为该年度内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额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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