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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内资本市场活跃,股权转让是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对企业股权转让的管理也进一步规范。尤...
股权转让当事人为了达到一定目的而签署两份(甚至多份)内容不同的合同称为“阴阳合同”。一般情况下,对外公开的“阳合同”非当事人真实意思;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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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阴合同”只要内容合法,同样受到法律保护。然而,如果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的目的,则不仅伪装的“阳合同”无效,股权转让协议阴阳合同被伪装的“阴合同”也因内容违法而无效。因此,对阴阳合同要慎之又慎。祝愉快。
好,想知道股权转让中的阴阳合同是什么就要知道股权转让中阴阳合同的效力问题合同依法成立,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认定合同有效的要件但阴阳合同如存在侵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情况,可能被认定为无效譬如通过阳合同进行避税,可能被认定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进而认定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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