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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一般具有法律效力,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格式条款无效: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合同中依法订立的格式条款具有法律效力。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一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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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关于借条格式范本法律效应问题的具体模板 现因借款人_______因经营__________(写借款用途)需向贷款人_______借款人民币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整)。借款种类为现金,借款日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还款日期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时一次性偿还清______借款加利息。借款利息为:0.5%(年利率),特立此据为凭。 借款人:______(亲笔签名并按手印)贷款人:______(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见证人:______(亲笔签名并按手印)年月日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是在遵循公平原则的情况下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到该格式条款的,那么该条款就是有效的。格式条款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无效: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2、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或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所谓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没有代理权,但相对人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其具有代理权,而与之发生民事行为,这种代理的后果有被代理人承当的法律制度。表见代理在本质上为无权代理,但因有代理权存在的表征及相对人的善意信赖,而将此种代理作为有权代理予以处理,其制度价值在于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例如,有公司的业务员,超出他的权限与人签订合同,就属于表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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