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以姓名、名称发生变更,合同上签署的不是自己现在的姓名等为理由,主张不履行合同义务。因此,当买卖...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以姓名、名称发生变更,合同上签署的不是自己现在的姓名等为理由,主张不履行合同义务。因此,当买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以工作失误为由给其造成损失而拒发7、8月份工资,公司必须提交相关证据,否则不能扣资。即使要扣工资,按国家规定所扣工资不能超过你当月收的20%,否则违法。 2、用人单位未签署劳动合同,应支付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一般赔偿11个月)。法律依据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 3、没有上社会保险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是辞职),不必提前30天提出(同时可要求补上社会保险,若非城镇户籍可要求给予付养老保险待遇补偿金及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费补偿金。)。 4、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从离职之日起计算,因无劳动合同建议尽早启动。 5、如有充足证据证明在房山履行劳动合同,可以在房山申请仲裁,如无相关证据建议到丰台提起仲裁。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依法提存标的物后,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因此,出卖人可以拒绝未支付货款的买受人提取被提存的货物。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四条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但是,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
1、《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能以子女改变姓名为由拒付抚养费,因为支付抚养费是法定的义务。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医疗费以及教育费等,抚养费是可以变更的。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8人已浏览
87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