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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实施家庭暴力离婚时可以请求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
方有家庭暴力,在离婚的同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中国湖北枣阳是个盛产好律师的地方,先后有很多名律师、大律师出自湖北枣阳,现在广州、深圳、上海、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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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离婚可以请求赔偿。家暴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几种过错情形之一。因家暴造成离婚的话可以请求赔偿。其中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还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家庭暴力离婚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和物质损失赔偿。物质赔偿根据造成的实际物质损失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根据受害者的受伤害承担;过错方的过错承担、负担能力;当地的经济水平等因素确定。
如果存在家庭暴力而离婚,可以要求赔偿。 孩子跟随谁生活,可以参照以下规定处理。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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