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
无监护条件证明×××(学校):×××(学生名)身份证号××××××××××××××××××,现年×周岁,因父母均在(城市名)经商(打工),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无监护能力主要的表现情况如下: 1、监护人已经变成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监护人依法被撤销了监护资格; 3、监护人已经死亡的; 4、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
1、无监护证明是指户籍所在地对儿童无监护条件,这里的无监护条件的人,是特指需要进行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父母,因他们一方或者双方都在某地大城市打工,在家乡的孩子没有人照顾,称为自身没有监护条件。 2、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30人已浏览
357人已浏览
2,169人已浏览
8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