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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只需要与接触、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即可。当然,企业应根据自身的性质和情况分析确定企业中的哪些人员掌握了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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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保密协议书甲方:(公章)乙方:公司(公章)乙方在宜宾市开展建设终端特征采集系统工作接受甲方依法依规管理,双方现就涉及警务秘密、用户隐私信息安全、数据传输安全等达成以下保密协议:一、涉密事项(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涉及终端特征采集系统要求的纸质文件或口头传达的相关工作要求。(2)乙方向公安接口传输的所有数据资源。(3)乙方获取的上网用户手机号、移动终端mac地址、虚拟身份信息等公民隐私信息,不得对外泄露和用于非法目的。二、保密责任1、乙方在开展工作时不得在签约合同中书面或通过口头等任何方式,向联网单位泄露甲方关于终端特征采集系统要求的任何事项。2、乙方必须对所有来自甲方的工作信息严格保密,包括执行有效的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和操作流程,同时乙方应与自身招聘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加强保密教育工作。如因乙方工作造成甲方关于终端特征采集系统秘密泄露的,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直接责任人法律责任。甲方:乙方:2016年月日2016年月日
(1)劳动合同与保密协议是不一样的,只要你签了保密协议,保密协议符合生效要件那么就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部分内容违背法律规定也可以视为部分无效。 (2)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工资双倍计算。超过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资双倍。 (3)你可以主张:补发双倍工资差额 (4)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没有保密费用,保密协议有效;但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可以主张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保护商业秘密是法律赋予企业的一项绝对权,不以商业秘密所有权人是否支付保密费为前提,无论企业是否与员工签署保密协议,或者企业是否支付给员工保密费,员工都应当就工作中所接触到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擅自泄露商业秘密,员工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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