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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
其实校园高利贷也是高利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种不承认的高利息贷款,是不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的。而且校园高利贷2000%的利息远远超过了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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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校园贷和校园高利贷的手段,一种是通过互联网平台向在校大学生推送贷款广告,以免抵押、低利息为诱饵诱导学生贷款,并要求缴纳贷款“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等费用,收到学生支付款项后即将其“拉黑”不再联系。 一种是串通“职业培训机构”举办职业指导讲座,夸大培训效果,与学生签订声称能提高综合技能的培训合同,并与贷款公司勾结,诱导学生贷款支付学费,从中诈骗学生。
校园贷在没有逾期前,跟其他社会上的贷款没什么不同,九出十三归,逾期后,就跟高利贷没什么区别,各种罚息和滞纳金接踵而来,一千多的欠款,逾期一年后,随随便便就能滚成一万多,就算能获得减免(减免罚息,滞纳金等),也不过减免三成左右。校园贷与高利贷有什么区别具体内容有哪些
校园高利贷也是民间高利贷的一种表现形式。201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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