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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家庭住房指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按申请家庭成员住房使用面积之和除以申请家庭人口计算。等...
土地法没有规定人均住房面积,房产管理法也没有规定。只是有规定宅基地的面积。农村宅基地面积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一)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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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宅房屋使用面积是指住宅中以户(套)为单位的分户(套)门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包括日常生活起居使用的卧室、起居室和客厅(堂屋)、亭子间、厨房、卫生间、室内走道、楼梯、壁橱、阳台、地下室、假层、附层(夹层)、阁楼、(暗楼)等面积。住宅使用面积按住宅的内墙面水平投影线计算。 2.住宅使用面积是每套住宅户内除墙体厚度外全部净面积的总和(即地毯面积)。在计算使用面积时,在1987年实施的《住宅建筑设计规范》中有一些特殊的规定:跃层式住宅中的户内楼梯按自然层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不包含在结构面积内的烟囱斜面屋顶结构的房间,低于2.20米的部分等。 3.住宅使用面积是区别于居住面积的,住宅使用面积是指住宅中分户门内全部可供使用的净面积的总和,包括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壁橱、阳台和室内走道、楼梯等等。居住面积是指住宅中供日常生活起居用的卧室、起居室等的净面积的总和。当分户门内的厅和过道的面积超过6平方米时,可按其面积的二分之一计算在居住面积内。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成都市统计局发布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深度解析报告显示,近10年,成都落户人均面积大幅提高,平均每人住房建筑面积增长23.75%;成都户口入户人均面积平均每户拥有住房建筑面积达99.39平方米,增长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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