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诉法对刑事拘留羁押时限是怎么规定的拘留的羁押期限一般情况是十天左右,最长不会超过三十七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捕后就进入侦查羁押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二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对于流窜作案、结伙作案、集团犯罪、取证困难等可以延长二个月,对于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其他经最高检批准可以无限延长; 侦查终结后,案件移交检察院,检察字审查起诉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半个月,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补充侦查,期限也是一个月,最多退回两次; 审查起诉后,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期限不超过三个月,有二审的另论; 案件时间的长短与案件难易程度有关,简单的整个程序个来也就三个月,复杂的半年甚至一年以上都可能。
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二个月。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是否起诉,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到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5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245人已浏览
3,3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