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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
不可以。 1、如果具有抚养费给付义务的当事人有能力给付而不给付,可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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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1、不可以。 2、根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因此,原则上来说探望权是一种权利与义务,一方拒绝,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因此,如果父母离婚,没有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不可以的,首先,离婚后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因为父母离婚后只有一方与孩子共同生活,所以双方负担抚养费的方式也就不同。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可直接供给食宿,而不与其共同生活的一方就需要供给金钱或生活物品,但是两者的本质是相同的。在随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为特殊情况而无力负担抚养费的情况下,不随其共同生活的一方应负担全部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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