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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子女离婚时应针对不同的情况对房产作不同的处理。 一、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
这种情况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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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以减少争议。 虽然夫妻共同财产与子女无关,但是在离婚时可以考虑双方意愿而协议将部分财产让与子女,这样作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减少矛盾争议。 举两个例子,男方挣的钱买的房,不愿意分给女方,怕女方带着改嫁,财产流入外人口袋,所以选择过户给孩子,就这是一种赠与行为、还有一种情形,夫妻共有一套房,双方都想要,争执不下,于是一致决定将房屋共同赠与给子女,哪怕子女是未成年人,同样可以。 很多时间离婚问题到最后都成了利益与情绪的问题,站在这个层面上讲,当然有利。
1、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2、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而且男方父母拿出证据指正房屋是他们买的,只给自己的儿子,那么房屋就是属于男方自己的产权。 3、既然是婚前买房的,而且还是房产证虽然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但是不代表房屋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男方父母在买房的时候有明确规定买房是给予你们夫妻的,那么就可以夫妻共同的,但是如果离婚的时候,男方父母只是说买给儿子的,而且还是婚前的,那么离婚了,女方只能获得还贷后房产增值的一半,和一些补贴。
一方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在司法实践的处理时,一般应把隐藏、转移、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毁损、变卖的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 2、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3、这一司法解释加大了未转移财产一方的保护力度。但如何将保护力度落实到实处,实现自己的最大权益呢?就需要当事人增强法制观念,学会利用法律知识、法律武器为自己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4、法律规定明确了,但法律要求是以证据说话,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未转移财产一方要举出证据证明对方隐匿了财产,隐匿了多少,如果举不出证据,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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