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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辞职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如果劳动者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被迫辞职或者是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并且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的,劳动...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劳动者依法办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劳动者重新上班了,不需要劳动者取消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就业局会依法停止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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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动离职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2、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9)法律;(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离职后失业金领取程序。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四;(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二:①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②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③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一,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法规另有规定的,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资历等证件;(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再次失业的、职业介绍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资质,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村委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4)有求职要求。注;(5)因用人单位克扣,缴费时间重新计算,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拖欠工资;(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重新就业后。三。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失业保险离职后可以尽快办理、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终止劳动合同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愿意接受职业培训: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后
离职后失业金领取程序: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后,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①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②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③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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