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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公司签订合同,有人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怎么办?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拒绝履行, 第一,是一种“毁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拒绝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义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行为; 第二,是一种“抗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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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通过公证,可以有效地解决风险承担。也就是说,公证处作为国家管理机构承担了各种潜在的风险。保护卖房者和购房者各自的切身利益。公证能起到督促房屋买卖双方按约履行合同的担保作用,同时,也为房屋买卖双方解决了产权证下发前的付款安全问题。
《民法典》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对方不履行合同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②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③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4、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现实中,遇到对方不履行合同内容的,可采取如下方法应对: 第一,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内容 第二,如果不想与对方合作,可以发出解除合同通知 第三,必要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如果希望对方履行合同,可以通过发律师函、寻求社会舆论监督如媒体曝光等方式。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所以,遇到对方不履行合同内容时,要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最适合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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