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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建立积分指标体系,对申请人申请入户的条件进行量化评分,当申请人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100分时,经公示无异议的,获得入...
一、东莞市积分入学没有设定入学分数标准,而是以积分排名的形式进行。根据《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农民工子女积分制招生计划》,各审计部门根据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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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策,积分录取适用于年满6周岁且不超过18周岁,具有正常学习能力,具有中国国籍的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青少年(含香港、澳门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必须是中国非东莞市户籍公民(含香港、澳门户籍),并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持本市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有《海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政策规定,积分入学适用于“年满6周岁且不超过18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具有中国国籍的非东莞市适龄儿童、少年(含香港、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父母”)双方或一方须为中国非市户籍公民(含香港、澳门户籍),并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持本市有效《省》(港澳居民持有《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以及在东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计分标准》,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建立积分指标体系,对申请人申请入户的条件进行量化评分,当申请人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100分时,经公示无异议的,获得入户资格。积分要素包括,文化程度、职业资格、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就业居住时间、居所情况、年龄情况、社区志愿服务、志愿者服务情况、参加义务献血、慈善捐赠、纳税情况、科技方面、计划生育、镇街引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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