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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的一个记分周期为12个月,是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在计算的时候,无需考虑初次领证的年份(初次领证的年份可以用来确定更换新有...
驾驶证记分周期是12个月,从初领证日期开始计算。比如2012年2月1日领证,那么到2013年1月31日24时止为一个记分周期。另外,需要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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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五条《机动车驾驶证》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该记分周期是以取得驾驶证的日期开始计算的,如果是11月4日取得驾驶证,那么11月4日是一个记分期,到下一年的11月3日为一个积分周期。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罚款在这个记分周期结束前已缴清的,下一记分周期开始时系统自动清零。尚有罚款未缴清的记分在下一记分周期不给予清零,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后会在此基础上记分,以此类推,如果超过12分,那么就需要通过学习消除。
驾驶执照的评分周期为12个月,从最初的收据日开始计算。例如,2012年2月1日收到收据,到2013年1月31日24点为止是评分周期。另外,需要更正司机朋友们一个错误认识,驾驶人记分是以0分开始将违法行为产生的分值记入您的驾驶证中,而不是在12分基础上扣分。也就是说,初领证的驾驶人记分均为0分。在日常查询中,查询结果显示的分数越低越好,而不是越高越好。若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则需要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并参加考试。
每年6月12日零点到次年6月12日零点,为一个记分周期,没有清零,有3个原因1、非交管部门的自办网站,存在数据交换滞后的问题。在1周后再查,或者直接去车管所、交警执法站查询。2、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3、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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