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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房可以强制执行。共同拥有的房产,而且两人名下只有这个房产,可以执行。首先,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双方的份额,获得房屋所有人对未获得的房...
可以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的范围: (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2)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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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能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区分两种情况来判断。强制执行的债务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的,债主在诉讼时只起诉了夫妻一方,如果在强制执行时想执行双方的财产,可以提出增加被执行人的申请。此时,一些法院要求债权人另行提起诉讼解决,或者根据诉讼要求处理追加被执行人。如果夫妻另一方是债务人,必然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强制执行的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债务人名义的所有财产,包括债务人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份额,如夫妻结婚购买住宅,债务人可以申请50%的份额,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该50%的财产份额。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拍卖这块房地产,夫妻有优先购买权。债权人可以偿还整个房地产拍卖收入的50%,其馀一半应归还债务人配偶。
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强制执行。如果是夫妻所负的共同债务,夫妻双方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债务的,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是夫或妻个人所负的债务,对方也可以申请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个人的那部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法院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可以对房屋的现状进行拍卖、变卖。但要告知买受人房屋没有产权证的事实以及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法律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 二、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时,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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