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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住房公积金担保合同后,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在应承作为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原因是当你签名作钱债担保,即是对贷...
借款担保人的责任如下;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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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要相关部门配合,其中包括贷款银行、担保中心、公证、抵押等部门,借款人选择机构担保的,房产证抵押在担保中心,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贷款的,逾期贷款由担保中心代偿,此种情况借款人需交纳一定的担保费,担保费由市住房置业担保中心收取,收费标准由相关部门核定,根据借款人贷款额度和年限收取。因此,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时是需要交担保费的。
借款担保人要承担在债务人逾期不还款的时候替债务人还款的保证责任。 根据担保类型不同,承担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如果是般担保的,则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可以拒接承担保证责任。 二、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不需要主合同经过审判或者仲裁后,保证人就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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