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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爸的房屋,无论你俩是否离婚,都不是你们的,你们无权分。 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但她爸指定赠与她个人的除外。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
从你讲述情形来看,你和父亲对房屋共有,如果没有约定份额,各享有50%份额。 对于父亲享有权利的那部分由于是在再婚前,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再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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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问题所述情况,他们若涉及离婚,确实仅涉及到两套房产问题,其它房产没有关系,不需要进行分割。 2、至于房产情况,2005年动迁分得的房产,若你父亲也属于被安置人,则也可以要求分割。 关于2006年动迁分配的一套登记三个人名字的房子,这个因为已经进行登记你继母的名字,则你继母有相应的份额,涉及分割问题。如果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话,那需要结合具体动迁安置情况进行份额确定。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二、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什么进行呢1、依《婚姻法》第39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2、依《婚姻法》第2条第1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3、依《婚姻法》第39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40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
1.你后妈可以分割乡下老房子,因为里面有属于你父亲财产份额作为遗产,她与你们都属于属于法定继承人。只是他能分得的很少。 2.房子属于你爸的个人财产,列为遗产,对于补的差价部分,属于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属于你后妈的,要析出先支付给你后妈,其余的属于遗产。 3.单位房分割协议有法律效力。 4.如果带到你家由你后妈和你爸共同抚养,他们与你爸之间形成了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与你们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5.如果你们的协议是自愿的,且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院会按照你们的协议进行处理。 个人婚前财产不因为使用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不管多长时间。 7.法庭是按照诉讼标的的价值收费,律师出庭没有地域限制,只要在中国大陆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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