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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费的缴纳,应当在次年的年度截止日之前缴纳。如果滞后缴费,滞后时间不满一个月,仍按原费用缴纳,滞后时间超过一个月开始按月收取滞纳金,如果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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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成为了专利权人,就必定要缴纳专利年费以保护自己的专利,这是专利权人的一项义务。专利权人自专利授权的年度起,到专利保护期届满专利权终止时,每年都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正确地缴纳专利年费,是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前提!在专利申请授权后,专利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缴纳专利登记费外,还应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以后每年的年费应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如果没有按规定时间缴纳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可在年费期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相应数额的滞纳金,否则将丧失专利权!而缴纳滞纳金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超过规定期限1天至1个月(含1个整月),只需要补缴年费,不用补缴滞纳金; (2)超过规定期限1个月至2个月(含2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5%; (3)超过规定期限2个月至3个月(含3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0%; (4)超过规定期限3个月至4个月(含4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5%; (5)超过规定期限4个月至5个月(含5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0%; (6)超过规定期限5个月至6个月(含6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5%。另外,在缴纳专利年费时还应注意:(1)当面缴纳专利年费:在缴纳年费时,交费人应明确其应该缴纳费用的专利号及年费额度,且认真填写缴费清单,缴费后当面核实《收费收据》。(2)邮寄缴纳专利年费:通过邮局汇款向代办处缴费时,必须在留言处填写必要缴费信息,汇款单末尾处写明专利号。(3)银行汇款:通过银行汇款向代办处缴费时,应在汇款后将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及专利号、费用种类、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等有关缴费信息,传真至专利代办处。
1、专利年费的缴费时间是按申请日起算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中指定的期限内缴纳,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到期前一个月内未缴纳的,专利局给一个月的宽限期,如在到期后的一个月内未缴纳费用的,就会产生滞纳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1.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2.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3.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1、专利年费的缴费时间是按申请日起算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中指定的期限内缴纳,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到期前一个月内未缴纳的,专利局给一个月的宽限期,如在到期后的一个月内未缴纳费用的,就会产生滞纳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1.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2.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3.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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