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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否则将不得上道路行驶。对于黄牛操作,属于违法行为。 若要进行销户操作,需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到交警部门挂失,并登报、登网;其次,三个月后凭挂失凭证,到交管部门审报销户;然后,到指定回收部门,凭挂失单签章;接着,凭签章报车管所销户,并缴纳各种欠罚款项;最后,等待销户通知。 对于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因此,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确保交通安全。
当事人购买法院拍卖的机动车,可以申请在临汾市办理落户手续。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一条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1、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2、第一种,仅一次转让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应该由实际受让人来承担; 3、第二种情况,就是多次转让均为办理过户手续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第四条的规定,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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