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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九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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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需要的时间一般来说是六十天,特殊情况可延长三十日。在个人提交了工伤鉴定申请,等劳动管理部门通知后,受伤的劳动者就要去指定的地方做劳动能力鉴定。做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在六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三十日。费用可以自己先支付,以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认定需要的时间一般来说都是15天到60天左右,当然,不排除有时候工伤案情比较复杂,需要调查取证致使时间延长的可能。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1、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员工(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应当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向工伤保险部门申请书面工伤认定。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及其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15日内决定受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 3、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1、工伤认定从劳动局工伤科受理劳动者的工伤认定书之日起,60天内出认定结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2、根据规定劳动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2)工伤认定书; (3)医疗终结证明或者医生诊断证明; (4)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5)被鉴定人一寸彩照; (6)其他,比如CT照片以及报告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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