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只有领养程序

2021-11-12
(一)领养人1。向领养登记机关提交领养申请书;2、向领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1)领养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2)领养人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是否有子女和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等证明;(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领养子女的疾病的体检证明。领养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的,应当提交领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领养人生育证明;其中,领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找不到生父母的,领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领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领养人无子女证明;(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和儿童报案证明。领养继子女的,只能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的父亲或母亲结婚证明。(二)送养人1。送养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组织监护人的,提交负责人的身份证);2、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弃婴儿捡拾证明,或者孤儿儿童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监护人是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孤儿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领养人的父母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领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父母是送养人的,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有特殊困难无法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其中,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被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领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或者经公证与领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被领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残疾证明。(三)领养登记机关领养登记机关收到领养登记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符合领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领养登记,发给领养证,领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不符合领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孩子的领养。领养登记机关在登记前公告寻找其生父母;自公告60日起,弃婴儿的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公告期不计入登记期限。

相关法规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六条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