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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什么是交通事故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叫无过失责任原则,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应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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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什么是交通事故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叫无过失责任原则,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应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确认责任的准则。执行这一原则,主要不是根据行为人的过错,而是甚于损害的客观存在,根据行为人的活动及所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险性质与所造成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而由法律规定的特别加重责任。学术上也把无过错责任称之为“客观责任”或“危险责任”,英美法则称之为“严格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应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这就是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具体体现。交通事故无过错责任原则注意事项第一,只有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并非所有的道路交通事故都适用。第二,适用的范围也是“由保险公司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非对于道路交通事故所有的损失范围都适用。第三,只有机动车方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对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第四,机动车方限定减轻责任的条件是“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法律意见】什么是交通事故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叫无过失责任原则,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应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确认责任的准则。执行这一原则,主要不是根据行为人的过错,而是甚于损害的客观存在,根据行为人的活动及所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险性质与所造成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而由法律规定的特别加重责任。学术上也把无过错责任称之为“客观责任”或“危险责任”,英美法则称之为“严格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应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这就是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具体体现。交通事故无过错责任原则注意事项第一,只有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并非所有的道路交通事故都适用。第二,适用的范围也是“由保险公司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非对于道路交通事故所有的损失范围都适用。第三,只有机动车方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对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第四,机动车方限定减轻责任的条件是“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的损失无疑是由致害人赔偿,致害人承担的是侵权赔偿责任,归责原则一般是过错责任原则。机动车一旦投保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基于保险合同承担合同责任,无论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有无过错,只要被保险人应当承担责任,保险公司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其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根据《道交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只要被保险人不是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再按照法定规则赔偿。因此,对于受害方而言,保险公司承担的是一种有限替代责任,所谓“有限”,是指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超出部分,被保险人尚应按法律规定赔偿。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承担替代责任后,赔偿权利人与被保险人的因侵权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在保险公司已担责任范 围内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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