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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犯罪记录证明"不能在异地派出所办理。需要的材料:1、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还有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2、聘任单位的介绍信封或者证明(注开...
1、是的:根据我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9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当事人应该向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 2、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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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异地医疗手续:1、填写《驻外和异地居民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记录表》2、本人书面申请(简述异地居住原因)3、异地居住证明书(户籍簿复印件.临时居住证明书复印件.当地派出所或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职场证明书之一)。4、未办理异地医疗手续,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急诊除外)。5、已办理异地医疗手续的参保人员,本统一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异地医疗相关规定结算。
一、到医保局及分局办理异地居住审批手续 1.所需材料: ①异地居住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暂住证复印件 2.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二、到居住地选定的定点医院医保科办理住院、记账手续 1.所需证件: ①身份证原件 ②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的社会保障卡 2.办理住院:医院根据管理规定收取一定额度的住院费押金 3.结算方式:医院在异地居住人员出院后20个工作日内通知参保人员返院结算,参保人员只需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自付部分的费用,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海南省社保局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 4.支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诊疗项目及价格按大庆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三、委托代办结算业务 受当地医保局委托,异地社保局承担当地异地居住参保人员住院结算业务,当地医保局定期向异地社保局拨付垫付的基金。
异地就医申请所需材料包括异地就医书面申请、异地居留证明、医疗保险卡、本人身份证等。已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参保人员,按照异地就医的有关规定报销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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