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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暴力、威胁方式拒绝纳税,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一)税务人员受轻伤以上的;(二)以对税务人员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财产等造成损...
的立案标准如下: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款的,应予追诉。根据法律规定,在偷税、抗税案立案标准中,国营、集体纳税单位偷、抗税金额占应纳税金额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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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58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税务工作人员轻微伤以上的; (二)以给税务工作人员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财产等造成损害为威胁,抗拒缴纳税款的; (三)聚众抗拒缴纳税款的; (四)以其他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
立案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接到公民报案、控告、举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受理后经领导批准,立为刑事或治安案件查处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的规定,以下经济犯罪案件将立案: 一、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贿赂5000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 二、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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