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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高法的司法解释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二条建设工程无效施工合同结算,如果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
根据高法的司法解释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二条建设工程无效施工合同结算,如果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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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因此,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发、承包双方就工程价款的结算达成一致意见,对既存的债权债务进行结算和清理并签署结算协议的行为有效。 风险提示:司法解释规定的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理解,应限定在对承包方或者实际施工人因建设施工所发生工程价款的范围,不宜再做扩大解释。双方结算仅限于工程价款的范围,工程价款之外的违约金、损失等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个人签的施工承包合同无效。 根据《建筑法》的规定,从事建筑工程的承包人必须具备主要资质条件,即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和建筑业从业资格,才能作为建筑工程的承包人,显然不允许个人成为承包商。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如果承包商要求按照合同协议支付项目价格,应予以支持。
(工程合格并验收完毕),结算完毕,工程款按合同约定支付。承包人对其施工范围内容有约定的保修责任,如果没有保修,只要满足上述条件,则可认为总承包与分包合同已经圆满完成,双方不再有任何责任和义务。有一种特殊情况例外:本工程如果以后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是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检察院可以依法对施工者进行追责。这也是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的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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