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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
①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补充: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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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双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原件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双方必须在自愿且符合法定年龄原则的情况下登记结婚手续;必要时应先办理婚前体检;婚姻登记机关将出具申请结婚登记的声明。双方如实填写,确认无误后,在声明上签字或按手印确认;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双方提交的相关材料、证件和声明进行校对和确认。核对后,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可以准予登记;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应当向当事人明确说明条件和理由;填写相关表格后,现场拍照,当事人缴纳相应费用后,即可领取结婚证。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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