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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第44条规定如何?

2022-09-17
交易日(以下简称“T日”)日终,中国结算分依据上交所确认的成交数据对当日达成的股票回购进行逐笔全额清算,计算T日每笔交易的资金应收应付额及证券应质押或解除质押的数量。其中,对于每笔初始交易,融出方初始交易应付金额=初始交易成交金额,融入方初始交易应收金额=初始交易成交金额-相关费用,融入方应质押证券数量=标的证券成交数量。对于每笔购回交易,融出方应收金额=融入方应付金额=购回交易成交金额,融入方解除质押证券数量=标的证券成交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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